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创业造成的影响,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在支持复工复产、创业就业中的作用,叙兴集团作为全县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机构,积极落实中央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秉承着“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叙兴集团与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担其责,实行信息共享,推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现了“多审合一”,尽量避免创业人员重复提交资料,一次性告知完善手续。
同时,为了加大贷款扶持力度,叙兴集团根据疫情防控及创业人员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的担保支持。
截至2021年10月底,叙兴集团共计为57户申请创业担保的贷款户提供了 989万元创业贷款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叙永镇、两河镇、落卜镇等15个乡镇,涉及养殖业、副食、服装、五金等多个行业,成功解决了创业贷款户担保困难问题,为其解决燃眉之急。
附件: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清单
一、申请人提供资料
1、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需创业地社区、村审核盖章,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审核盖章)
2、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承诺书;(需申贷人盖大指印)
3、提供创业带动就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需创业地社区、村审核盖章)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就业登记页,就失业状态需为个体经营);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扶贫手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
5、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包括首页和本人页)
6、人民银行出据的征信证明;(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7、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租房合同、协议);
二、具体办理流程可到县就业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