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叙永县久力·永宁印象、丹城领秀开发项目主要材料供应,招标人四川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要材料供应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供有效的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二、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范围:
1.1一标段:叙永县久力·永宁印象开发项目主要材料(砖)供应。
1.2二标段:叙永县久力·丹城林秀开发项目主要材料(砖)供应。
2、工程地址:
2.1永宁印象开发项目位于叙永县叙永镇烈士陵园大桥桥头右侧;2.2丹城领秀开发项目位于叙永县叙永镇银顶村。
3、工程概况:
3.1一标段:永宁印象开发项目工程概况:
一期:由1#楼、2#楼、3#楼、4#楼、5#楼、10#楼、裙楼商业及地下车库组成。1#楼塔楼为住宅,地上25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75.60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独基;2#楼塔楼为住宅,地上18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53.90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结构,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3#楼塔楼为住宅,地上18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53.90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结构,基础形式为独基、条基;4#楼塔楼为住宅,地上1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7.5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独基、条基;5#楼塔楼为住宅,地上1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7.5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独基、条基;10#楼塔楼为住宅,地上25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75.60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独基;车库高度8.1m,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商业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独基。
一期总建筑面积:96004.08m²,其中居住:57905.64m²,商业:7005.20m²,车库建筑面积:30563.78m²,其他建筑面积:530.068m²。
二期:由6#楼、7#楼、8#楼、9#楼组成。6#楼塔楼为住宅,地上18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53.90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结构,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筏板;7#楼塔楼为住宅,地上18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53.90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结构,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8#楼塔楼为住宅,地上2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75.60/-6.10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独基;9#楼塔楼为住宅,地上2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75.60/-6.35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独基。
二期总建筑面积:43399.21m²,居住:41913.60m²,其他建筑面积:767.50m²,商业:718.11m²。
3.2二标段:丹城领秀开发项目工程概况:
一期:由1#楼、2#楼、6#楼及相应的裙楼商业和地下车库组成。1#楼建筑类型为商业住宅,地上18层,建筑高度56.95m,建筑面积24340.21㎡,其中商业2层,住宅17层。2#楼建筑类型为商业住宅,建筑面积17738.8m²,其中居住面积17738.8m²,地上17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50.15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基、独立基础、桩承台基础;6#楼建筑类型为商业住宅,建筑面积16116.79m²,其中居住面积15997.5m²,其他面积169m²,地上17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50.15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基、独立基础、桩承台基础。
二期:由3#楼、4#楼、5#楼、8#楼、9#楼、10#楼及相应的裙楼商业组成。3#楼建筑类型为商业住宅,建筑面积14037.42m²,其中居住面积14037.42m²,地上15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4.25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基、独立基础、桩承台基础;4#楼建筑类型为商业住宅,建筑面积10440.1m²,其中居住面积10440.1m²,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32.45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基、独立基础、桩承台基础;5#楼建筑类型为商业住宅,建筑面积13774.49m²,其中居住面积13605.2m²,养老服务设施124.45m²,架空层44.8m²,地上15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4.25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基、独立基础、桩承台基础;8#楼为商业用房,面积240.06㎡;9#楼、10#楼为小区入口。
一期建筑总面积:69420.56m²。二期建筑总面积68409.32㎡。
本次招标仅招标一、二标段一期工程。
三、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
1.2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和销售。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共同体。
1.3.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1.3.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3.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1.3.5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必须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1.5投标人可对一、二标段兼投。
1.6叙兴集团资源库入库企业优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月22 日至2019年 11 月26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联系电话:电话0830-6888115
2、本次招标文件不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27 日 上午 10 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叙永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小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方式
6.1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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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微信群、QQ群等其他方式发布
6.4在叙永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告栏张贴。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叙永县新区半山半岛售楼部侧
邮编:646400
联系人:四川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830-6888115
电子邮件:5013988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