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叙永县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叙永县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叙永县龙凤镇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对现有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形并封场,划定独立区域作为垃圾焚烧飞灰库,一阶段2万m3飞灰库,后期一次性建成18万m3飞灰库。
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mWekAp25RWX9Kq7lpDUOQ?pwd=930v
提取码:930v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致电028-85325801
联系人:杨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居民以及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二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邮箱:965460119@qq.com。
(2)纸质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二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打印(双面打印)公众意见表,而后按表格要求填写完全部内容后,邮寄至建设单位。(收件地址: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陈宗杰 联系电话:1518300205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