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一、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的二、报价表和三、最终报价信中“7.水果: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修改为“7.面粉: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二、其他内容不变。
四川叙兴穗安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项目名称:
项 目 名 称 | 报 价 | 服务时间 | 税率(%) | 备 注 |
叙永县九龙山新殡仪馆食堂综合服务商采购 | 1.猪肉: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2.生鲜类(包括但不限于鸡、鸭、水产品等):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3.蔬菜: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4.水果: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5.大米: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6.食用油: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7.面粉: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8.干杂及调味品: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
注:供应商自主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采购费、利润、税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交通费、装卸费等。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项目名称:
项 目 名 称 | 报 价 | 服务时间 | 税率(%) | 备 注 |
叙永县九龙山新殡仪馆食堂综合服务商采购 | 1.猪肉: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2.生鲜类(包括但不限于鸡、鸭、水产品等):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3.蔬菜: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4.水果: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5.大米: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6.食用油: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7.面粉: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8.干杂及调味品:结算价以市场基准价下浮 %;最终按实结算。 |
注:1.此表格在首次响应文件中不用填写,需供应商单独携带2-3份到磋商现场,进行二次报价。
2.此表格可授权代表现场签字或盖章(关于价格等调整的内容需供应商现场更改并报价,请各供应商将第一次的价格谨记),在磋商现场填报递交。
3.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本项目实行包干收费,包含税费、人工费、资料打印费、交通费、器械损耗费、安全费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报价方式为自主报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关于最终报价信的说明:
1、响应文件中不含最终报价信;
2、最终报价信需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3、最终报价信可以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最终报价仪式以前填写;
4、最终报价信应按规定密封。